
我喜欢你,喜欢你的那种纯净;我喜欢你,喜欢你的那种朴实;我喜欢你,喜欢你那种直率的性格;我喜欢你,喜欢你的那种善良;嘿,我喜欢你呢!白忆。
你叫白忆,是个可爱的女孩,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也是蛮有趣的。
那天,我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你撞到了。我一生气大吼道:会不会走路啊?没想到你竟然不理我,后来我才知道你在想一道题,根本没注意到。我问你为什么撞到人不道歉,你竟然问我:我撞到人了吗?没有吧!你撞到的人就是我呀!什么?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在想一道题,所以没注意到。没事没事,还好没事。不不不,一定要看看有没有事。
就这样吧,我慢慢被你吸引着,迫不及待地想要了解了你,于是我们熟络了。我知道你很善良,爱帮助别人,爱不计较小事。
或许我就是这样被你吸引了吧。嘿,我喜欢你,我的闺蜜白忆。
冬天,天寒地冻,纷纷扬扬的雪花洒落下来,大地已经被茫茫白雪覆盖,到处一片银装素裹。这时候,动物们已经沉睡了,树木光秃秃的,都在等待着春天的阳光,但在另一边,却有另一种花顽强不屈地与严寒做艰苦的斗争,白的比雪花都白。它就是岁寒三友和花中四君子之一的梅花。
寒冷的冬日冻死了梅花树的叶子,但顽强的梅花不会屈服于寒冬,寒冷之时反而花开得更盛。一阵寒风吹过,花朵就好似一个个舞者,在枝头翩翩起舞,不时的发出阵阵呢喃,同时还散发出阵阵花香,沁人心扉。
正是因为梅花这种勇于博击,不畏严寒、抗击风雪的可贵精神,才使得自己在严寒的冬日绽放出最美丽的光彩,被封为花中君子、岁寒三友,所以那些文人墨客留下了许许多多咏梅的诗词歌赋,其中,毛主席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低调与从容,更能体现她独具一格的美。
虽然它不如荷花圣洁高雅,没有牡丹那样荣华艳丽,比不上菊花异彩纷呈,但梅花却有着顾强不屈的品质。凌寒傲雪的梅花,我喜欢你!
太阳还可以照在小朋友的脸上,让小朋友在寒冷的冬天感到温暖。
红字,还会让我想起超人的披风,他是帅气的,红红的披风,让他感到更加威猛,他要拯救世界啦!
一个蓝字,会让我想起碧空如洗、万里无云的蓝天,超人会在天上飞翔,可能是飞机的指挥官在呼救。
一个黄字,会让我想起庄严的五星红旗上的五角星,代表着人民团结在一起。在今年的新冠病毒,解放军身上的徽章格外显眼,他在保护我们。
这三个与色彩有关的字,太有趣了!
秋天的天气不热也不冷,温度刚刚好,在秋天的时候,我们不需要穿很冷的衣服,也不需要随时吹风扇来让自己凉快。在秋天的季节里,树叶开始变得金黄金黄的,偶尔有一阵大风吹来,金黄的树叶随着风的吹动,也慢慢地落到了地上。我和最好的朋友都喜欢拍照,特别喜欢拍一些好看的风景。金黄的树叶落到地上,我和好朋友坐在树叶底下,请求好心的姐姐帮我和好朋友拍了好多照片,我们看着照片,心里很高兴,因为照片实在太美了。这是我喜欢秋天季节的一个原因。
秋天天气凉爽,最适合约朋友去爬山聊天了。我家附近有个笔架山,我经常约朋友一起去爬山。爬山可以让自己锻炼身体,让自己个人看起来更有精神,同时也可以放松身体。我和朋友们一起爬到了山顶,在山顶上,我看到了好多不同的房子,也体会到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最让人舒服的还是有一阵大风吹着,我感觉到很凉爽。这是我最喜欢秋天的原因了。
我开始从山顶慢步地走下去,一边感受到大风出来的凉爽,一边欣赏周围漂亮的花,真的让人的心情很舒畅。十几分钟后,我来到了一个凉亭,那里有阿姨在卖珍珠奶茶,我从口袋里拿出三块钱,买了珍珠奶茶。喝了珍珠奶茶可以解渴,我真的很开心,在秋天的季节里。
我也喜欢冬天的季节,我身边的同学大部分都讨厌冬天,原因是冬天天气变得太冷了,要穿大毛衣,穿棉鞋,要保暖。我喜欢冬天的原因是,冬天可以下雪,下雪我可以堆雪人,和朋友一起打雪仗。
每个人对自己喜欢的季节会有不一样的看法。我喜欢季节有秋天,冬天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
我喜欢的人作文一500字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欢我的弟弟。他圆圆的脑袋——虎头虎脑,粉嘟嘟的小脸蛋儿——又白又胖,身上的皮肤就像柔软的丝绸一样又细又滑,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好像会说话一样,真是惹人爱。
他虽然只有8个多月,但是他懂得的事情可真不少。最有意思的是他一看到我们吃饭,就急的“啊啊”直叫,如果不给他一点吃,他就会“哇哇”大叫发脾气,当我把吃的给他放到嘴里的时候,他就高兴得直拍手,有趣极了。有一次他把我的记事本给撕坏了,还笑个不停,真是个小淘气。
每到洗澡的时候,他一看到盆里的水,身子就急不可待的直往下探,好像在说:“玩水喽,玩水喽。”一坐进洗澡盆里,他的小手就不停地拍打水,弄得别人满身都是。洗完澡妈妈把他抱出来递给我的时候,他的两只小脚丫不停地蹬呀蹬,好像在说:“快放我下来,我还没玩够呢!”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弟弟——凯凯。他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呢,相信你见到他也一定会喜欢的。
我喜欢的人作文二500字
如果你问我你喜欢谁,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何老师!”
一头碧波般的卷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还有那匀称的身材——这就是我们的老师:何老师。
何老师不仅长得漂亮,还教学有方。有一次,何老师讲试卷短文,在我们看来不起眼的几句题目,何老师却能带领我们理出个一二三来;在我们看起来很普通的一篇短文,何老师却能带领我们找出些规律。何老师还在我们记忆最深时做了短文知识点和方法的总结,使我们几乎每位同学都学会了这种方法。何老师这么“神”,难道不是教学有方吗?
何老师不仅教学有方,还平易近人。有一次,我、黄睿、彭恬静三人正吃着零食,何老师突然出现了,此时我嘴里正吃叼着一块“蜜三刀”,吐也没法吐,吞也吞不下,面对老师,我不知所措。谁知,何老师笑眯眯地说:“嘿,吃什么呢?给我一个!”笑得我差点将零食喷出来。如果换做别人,只会说:“谁让你们吃零食了?!”而何老师却不是这样,她多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啊!
这就是我喜欢的何老师,一位教学有方、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美丽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我喜欢的人作文三500字
我喜欢的人是谁?你们猜猜?同学们可能会想,妈妈?爸爸?No,no,no。我最喜欢的人确实妈妈同事家的小孩——非非。我为什么喜欢他呢?听听我西面的介绍你就知道了。
他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记得有一次,妈妈学校组织去溱湖风景区,他在车上就已经忍不住了,不断地走来走去,坐不下来。到了风景区就更是不得了了。他箭一般地冲出汽车,在风景区粒跑来跑去,玩得不亦乐乎。他还拉着我陪他玩。虽然我回答他:“不行不行,我才没你那么好的体力呢!”,可他才不理我的解释呢,把我硬拉走了。时间如飞箭,很快夜幕就降临了,我百般疲惫的从风景区回来时,他依然精神抖擞。
非非也是一个非常聪明好学的孩子。记得有一次他到我家来玩。我们在玩电子游戏时要按“确定”键,我把它读成了“确认”,他立刻纠正了我的错误。我听了十分吃惊,快读一年级的妹妹才认识十几个字,他刚上中班就认识字了,不会这么厉害吧!我随意的问了问他识字的事。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他竟然会认几百个字,原来他每天都会让他妈妈教他十个字呢。
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活泼好动,所以我十分喜欢他。
我喜欢的人作文四500字
在我们的印象里,刘闯是一个大度、优秀、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我眼中,他的优秀令我欣赏,他那顽强向上,乐观自信的精神更令我喜欢。
课堂上,总有他积极回答问题的身影。每当他斜着眼睛用手不停地比划的认真样子,许多同学都不禁笑出声来。刘闯,你知道吗?我们对你的笑由嘲笑变成喜欢的笑。因为,在刘闯的身后,有一个个感人的奇迹。
刘闯出生时体重只有两斤,与七斤的我比起来,真是差距悬殊。他的视力天生不好,医生在他未出生前曾对刘闯妈妈说过:“这孩子没有什么希望了。”但刘闯凭借他顽强向上的品格,诠释了生命的奇迹!
每当我困惑、烦恼、无助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刘闯,他那乐观积极的心态,深深感染了我,使我重获力量,相信“一切皆有可能”。
他就像一株绝境中顽强生长的小瓜苗,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他就像一棵在冷风冷雨中傲然挺立的小花,使我们震撼心灵。
一颗真诚的心灵,一种内在的品质,一份乐观的精神,构成了刘闯,一个可爱的“冬瓜”。
是啊!在生活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刘闯,学习他那梅花般的品性?我们不应该更加乐观地去面对一切?刘闯告诉我,生命的意义很简单,却容易被人遗忘,它就是——勇气!
我喜欢的人作文五500字
你知道我喜爱哪个人吗?对了,就是我的姐姐——徐运。
我的姐姐今年14岁,读初二。她个子很高,已经1米7几了。眉清目秀的她戴着副黑黄相间的眼镜,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她的嘴巴不大不小,说起话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同学们和老师们都特别喜欢她。
姐姐每天五点半起床,六点钟就匆匆赶去往学校的第一班车。有时到学校时门还没开,于是姐姐就只能坐在门边的石头上等门卫来开门。姐姐还有个两岁的弟弟,因为大伯长期在外工作,妈妈也要上班,所以姐姐一休息就要照看弟弟。那弟弟十分调皮,一会儿把满满的垃圾桶掀翻在地,弄得满屋子都有一股臭味,一会儿又学着动画片里的光头强砍树的样子拿着玩具电锯砍自己家的“树”,“树”都被他“砍”倒了。但姐姐始终没有半句怨言,仍然尽心尽力地照看弟弟。
姐姐也有很多特长,其中她最拿手的莫属跳舞了,她每次跳舞比赛都是拿着许多奖项满载而归。她还喜欢溜冰,她的溜冰技术可是一流的哦,每次和我比赛她都把我甩得远远的。
我的姐姐是个多面手,你们觉得呢?
放假不能看太多的电视,因为会近视的。
“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这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一句名言,你知道它的意思吗?以前,我真的不理解,不过现在,我懂了。
六年级的升学,不禁让我有些压力,不过,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前不久,我校在举办“金菊花”口头作文赛,我报名参加了,并被幸运地选去比赛。我与另两位同学刚要去时,看见老师正在黑板上抄作业,而且还要讲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可急坏了,我比赛完,要不知道作业怎么办?六年级了,缺一堂课,都是一个重要的损失呀!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参加了比赛,不知怎的,我真的好害怕,万一老师讲新课,我不懂,怎么办?
比赛结束后,已经放学了。唉!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嘀玲玲—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拿起话筒问:“喂,谁呀?”“是我呀。”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告诉了我家庭作业,一题不落地告诉了我,我欢天喜地!竟有这么好的同学,并且她告诉了我老师讲的每一个重点。她主动告诉我,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呢!后来,我的成绩依旧不错,而且那个老师说的重点,我也非常清楚。我真想说一声:“谢谢你!同学!”
在后来的每一次比赛中,我格外用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同学在为我加油。
五年前,我们坐在一间教室里。那就是一种缘分。五年间,我们一起吵过,闹过,笑过,哭过。如今六年级了,真的“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我与我的同学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成长,互相进步。友情,一份可贵的友情。
我喜爱普希金的这句名言。我将珍惜现在这份同窗共读下的情景,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珍惜彼此,我将在我的心底珍藏着一份份可贵的情,可贵的友谊!可贵的怀念!
《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长妈妈的性格。其中长妈妈给鲁迅吃福橘并说新年好,让我感受到一位社会底层女性的朴实。同时也体会到长妈妈的某些封建思想。当看到可爱的小隐鼠被长妈妈一脚踩死的时候我又很生气,直到后来看到她送鲁迅《山海经》时我又很感动,因为那时没有人关心小鲁迅想要什么,只有长妈妈记得。
《琐记》中的珩太太是人物塑造十分丰满的的的角色,她怂恿孩子们吃冰,事后却佯装好人。她见不得别人家的孩子好却对自己孩子十分严厉。她还给年少天真的小鲁迅看一些下流书籍同时鼓动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变卖,喜欢到处散布谣言。但珩太太同时也有好的一面,她会在小鲁迅和伙伴们因调皮玩耍而受伤时,为孩子们上药。
在《父亲的病中》,我认识了庸医陈莲河;在读《藤野先生》时我又为鲁迅先生能遇到那样热诚、善良,不具有民族偏见的老师而高兴;《五昌会》中我看到了小鲁迅因为要背书最后丧失兴致的场面,我又真的好为他难过,
《朝花夕拾》可以说记录了鲁讯先生从无忧无虑的少年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男人过程中的一些琐事。
鲁迅本来是学医的,但后来他明白身体的健硕,并不能完全医好中国人,必须从他们已经腐朽的精神上,心灵上下手。鲁记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他选择了以笔杆子代替手术刀,他的文章深深鼓舞了那时正处于压迫中的国人,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唤醒沉睡中的魂魄。
我喜欢鲁讯的文章,不仅仅是因为它富有超然的民族精神,还因为它充满了甜蜜、温暖的回忆,以及那些一个个鲜活质朴真诚的书中人物。
或许有人说鲁迅的文章读起来晦涩难懂,食之无味。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记得老师刚刚让读《朝花夕拾》时,我是比较排斥的,我侧躺在床上随手翻着《朝花夕拾》不一会就没了耐心,随手扔在了桌上。太没有意思了,我这么想着。突然,一双手拍上了我的背上,我吓了一跳,是妈妈,她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饶有兴趣得翻看了一遍,说:这本书多好啊,这可是我上学时最喜欢一部作品了。像是在诱惑我啊 ,妈妈眯眼对我微笑道:它可有意思了。
我开始有点好奇,但又不想让妈妈知道:我才不想看,你,你快走 。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走出房间时为我轻轻地关上了门。我重新拿起了它,开始认真阅读。看到《无常》时,我已经完全沉浸其中了,双手捧着书。一个活灵活现的无常仿佛就在书页上跳舞,看到有人情味的无常因误了时间而被打骂时,我生气极了,甚至用拳头捶起了床板。在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我简直把自己代入了那个时候的鲁迅,本来逍遥自在的人儿却进入了课堂,简直像初入中学的我自己。同时,我又十分喜欢书中的寿镜吾老师,他对学生严而不历,教学工作做得十分认真,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师。
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鲁迅的作品,不仅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学坛上挺立的巨人,他也是用笔头带领中国人走向光明伟大先驱。
我可以郑重、骄傲的告诉你,鲁迅是我喜欢的作者,他是值得我们大家喜欢的作家。